湘潭中院:深化破产审判改革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2-10-25 17:48: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曾毅 | 点击量:796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曾毅)今年以来,湘潭中院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不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充分释放破产清理“僵尸企业”、盘活市场资源、纾解企业困境的司法效能,共审结破产清算案件6件,妥善安置职工4000余人,盘活资产近20亿元。

一、聚焦类案审理,打造破产审判专业化团队。组件审判团队。今年3月挂牌成立破产(清算)审判庭,综合案件数量等因素,配备3名资深法官、3名法官助理从事破产审判工作,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明确职能定位。破产(清算)审判庭依法受理和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案件,审理破产衍生诉讼中的民商事案件,对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实行单独考核。制定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市法院办理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的法官实行单独序列考核,使破产工作可量化、可比较,有效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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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制度创新,健全破产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人监督。出台《指定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操作规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评及管理办法》《管理人报酬确定与收取管理办法》等“一揽子”监管机制,推进管理人市场化选任改革,促进管理人高效履职。深化“执转破”机制。修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机制实施细则》,对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的部门分工、移送程序、审查标准、办案时限等作出规定,移送审查并受理“执转破”案件5件。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出台《破产案件立案规程》《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和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适用简易程序的简单案件6个月内审结,最大限度压减程序性耗时,提升案件处置效率。

三、聚焦联动协作,深化破产审判府院协调机制。责任明确到位。与16个政府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破产工作府院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逐个明确破产事务责任清单,实现事项有人管、有人盯、有人抓。经费保障到位。争取政府财政资金常态化支持,今年4月与市财政局出台了《湘潭市(本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破产援助基金,为无财产市场主体破产清算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解决无产可破企业退出难问题。府院协调到位。探索重大破产案件政府部门成立清算组并指定管理人模式,在审理的3件重大重整案中由市政府成立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关联公司合并重整平稳有序推进。注重与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破产有关的衍生社会问题,有效解决破产过程中职工救济安置、社会稳定、经费保障和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涉破产的税费缴纳、工商注销登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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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发展大局,发挥破产审判服务经济效能。助力困境企业重生。推动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有效衔接,制定《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工作指引》,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重整失败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已指导3家企业开展预重整工作。加快无产可破企业出清。通过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拨付企业破产援助基金100万元,提升无产可破案件办理效率,助推无产可破企业有序退出。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建立重大破产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和积案清理推进报告制度,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对全市法院破产审判进行督导,研究解决积案清理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共审结破产积案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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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焦科技赋能,推进破产审判规范高效集约。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创新“互联网+破产审判”模式,推行债权人会议网上召开、破产事项网上表决机制,共召开债权人网络会议6场,提高了表决效率。推进信息共享建设。与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金融机构信息化系统实现账户监管、交易监管、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和拍卖信息推广、融资支持、信用修复智能化。推动破产财产网上处置。综合运用破产信息网、司法拍卖网以及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实行债务人财产网上处置、投资人招募网上竞价,实现破产财产处置公开高效、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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